音乐与舞蹈学院琴房管理制度
2022-05-24  

琴房是音乐舞蹈学院各专业师生教学、学习的重要场地,为进一步加强琴房管理,充分发挥琴房的功能,提高琴房使用效益,创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良好环境,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琴房开放时间

琴房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7:00到晚上2130,学生可以在该时段借用琴房练琴。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开放琴房。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决定。

二、琴房使用方法

(一)学生使用琴房时需使用依盛智慧校园刷琴房宝上琴,每次使用时长为两小时。琴房使用完毕锁门后,需再刷琴房宝登记下琴如若超时未下琴将锁卡24小时。

(二)教师只能使用学院分配琴房,琴卡为长效卡,只能在分配琴房使用,不限时间。

(三)为激励学生加强练习,实行最低时限管理学院将每学期对未达到规定练琴最低时限的同学进行通报。并计入基础钢琴或钢琴配弹平时成绩

(四)为提高琴房使用效率,实行最高限时管理,每次上琴时间不超过120分钟,超过120分钟后,系统会自动开琴房上琴功能,其他同学则将进入到琴房练琴。若需继续练琴,需到系统重新进行上琴操作,若不操作视为下琴。学生每天使用次数为4次。

三、琴房使用要求

(一)学生进入琴房时须事先检查钢琴及其他设备、设施及卫生情况,如有问题或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二)为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避免相互干扰,学生上琴期间必须关闭房门。

(三)学生离开琴房时,必须盖好琴盖,带走随身物品,切断电源,关闭房门。

(四)教师负责本人所分配琴房的设施设备安全及卫生情况,负责对在该琴房学习的学生进行管理。

四、违规行为

凡出现以下行为均视为违规。

(一)超时

1.超过每天使用时限、每次上琴时间;

2.没有按规定下琴导致超时;

3.当天最后一名同学上琴未下琴。

(二)转借

1.将本人琴借给其他同学使用。

(三)占用

1.将学院外人员带入琴房;

2.同一时间段多人同时使用1间琴房,如因排练节目等原因需多人使用琴房要提前向琴房管理员报备,未报备均视为占用;

3.在琴房结伴聊天、做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以任何形式遮挡或反锁房门。

(四)不文明行为

1.穿背心、拖鞋或不雅衣着进入琴房;

2.携带食物、饮料进入琴房或在琴房内吃东西;

3.在琴房内乱丢废物、随地吐痰;

4.在琴房内乱涂、乱画;

5.在琴房内随意粘贴图片或纸张等;

6.以任何形式遮堵琴房小窗;

7.未经许可移动琴房内钢琴、琴凳等物品;

8.在琴房内堆放乐器、书籍以及水杯、包、衣服等物品。

(五)不安全行为

1.在琴房使用蜡烛或其他明火;

2.在琴房内吸烟;

3.在琴房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

4.在钢琴上放置水杯、装有液体的容器或其他物品;

5.用湿布或化学腐蚀剂擦拭钢琴;

6.下琴后不关琴、不关门、不关灯。

(六)损坏设备行为

1.私自拆卸琴房相关设备、设施;

2.乱砸乱刻琴身、乱敲琴键;

3.故意损坏或因违规使用致使琴房设施设备损坏者。

(七)不服从管理行为

使用琴房必须尊重教师及管理人员,服从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有问题,可积极向学院领导或上级部门反映,不得与管理人员争吵。对于不服从管理者将将视情况锁卡直至取消使用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

五、违规责任认定

(一)学生进入琴房时须事先检查钢琴及其他设备、设施,如发现琴房设备或设施损坏、遗失等问题,要及时报告琴房管理员并登记,追溯上一位上琴学生责任,按规定处理,否则由最后进入琴房者进行赔偿并对其违规处理。

(二)学生进入琴房时须事先检查琴房卫生情况,如发现琴房设卫生脏乱差等问题,要及时报告琴房管理员并登记,追溯上一位上琴学生责任,按规定处理,否则对最后进入琴房者进行违规处理。

(三)学生进琴房时检查琴房门窗是否遮盖,若小窗遮盖,自觉取下遮盖物,报琴房管理员,追溯上一位上琴学生责任,按规定处理。

(四)若因使用他人琴,出现设备损坏、遗失或其他违反琴房管理规定的,一律以刷卡人为准进行处罚,设备损坏和遗失的照价赔偿。

(五)每天将不定时巡查琴房,若巡查到琴房存在小窗遮盖、卫生脏乱差或其他违规行为,对正在上琴同学给予违规处理;若巡查发现到下琴后未关门的,将追究上一位上琴学生责任,按规定处理。

六、违规行为处理

(一)学院将每周对琴房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二)学院将有违规现象的学生进行锁卡3-7天处理

七、琴时管理

(一)学院每学期将会给每位学生200小时琴时。

(二)琴时使用完需按每小时2元购置琴时。

(三)根据学生举报挂琴房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奖励2-4琴时。

八、琴房维护维修

(一)琴房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到琴房管理员处报告,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由琴房管理员联系相关人员维修。    

(二)琴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琴房设备使用情况,对不能正常使用的钢琴、门窗、电器等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三)琴房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学生琴房楼通道灭火器的使用效用,及时联系保卫部门更换过期灭火器。

九、本办法由音乐与舞蹈学院实训中心负责解释。从颁布日开始实行。


音乐与舞蹈学院实训中心

2022年5月24日






关闭窗口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湖南城市学院版权所有Copyright :Hunan City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