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行政领导听课制度
2017-10-25  

艺术学院行政领导听课制度

艺术学院行政领导听课制度 听课是了解教师讲课质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活动。各级行政领导,特别是教学业务线上的行政领导,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指导教学工作。
听课是了解教师讲课质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活动。各级行政领导,特别是教学业务线上的行政领导,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指导教学工作。
一、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分管教学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 节。
二、各系(部)正副主任、教学研究科科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三、教研组长每学期对本组内的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人均2节。
四、上述各级行政领导听课前需作相应的准备,听课时应认真做好记录,课后请与任课教师交换看法;有关信息如有必要应及时反馈给系(部)领导;每学期应填写听课情况汇总表送教研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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