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9年,是学校“攻坚振兴提质”年,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工会围绕三个关键词和高质量人才培养大局,同心奋进,务实创新,全校工会干部、工会会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不断深化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了新时代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了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学校工会决定表彰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奖项及名额
各单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名额:50人以下分工会评选1人,50人以上(含50人)评选2人,100人以上(含100人)评选3人。
二、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思想政治觉悟高。
2.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各项改革,参与学校及各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会工作任务。
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关心教职工疾苦,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受教职工拥护和爱戴。
三、注意事项
1.严格按条件、程序推荐上报。
2.公示无异议后,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上报。
3.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于2020年5月12日前报学校工会办公室。
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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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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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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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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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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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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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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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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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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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 意见 |
分工会主席: 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工会 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