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70年的益阳师范专科学校艺体科,2002年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湖南城市学院,设立了音乐系。2004年,和美术与艺术设计系合并成立艺术学院,一年后因学科建设需要,分开发展,并于2011年,升级为音乐学院。2017年,再次组建艺术学院,2022年,学校“十四五”发展需要,再次分设为音乐与舞蹈学院。
学院2002年开始招收本科专业,现有音乐、舞蹈两个一级学科,有音乐学(省一流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3个本科专业。设有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与舞蹈系共3个系、1个实践教学部及1个公共艺术教研室。面向全国14个省市招生,在校学生近1000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居95%以上。2008年“音乐学”专业被学校批准为重点建设学科,2010年被评为校级优势特色学科,2012年通过学校重点学科验收,2024年获批音乐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建设成为一个依托“湖南省音乐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湖南省音乐与舞蹈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集学科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产学研用综合实体,并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及众多行业内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交流及合作渠道。
一、师资队伍概况
学院目前有教职工66人,专职教师59人,外籍教师1人,外聘教师5人。专职教师中有教授3人、副教授15人、讲师40人、博士32人(含在读)、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2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人、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1项。
二、教学科研成果
1.教学方面:
①省级一流建设专业1个
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个
③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
④湖南省音乐与舞蹈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⑤省级教学竞赛: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省级高校信息化竞赛二、三等奖各1项;省微课大赛三等奖1项。
⑥学科竞赛:省部级一等奖100余项(含行业协会组织)。
2.科研方面:
近五年来,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省级项目34项、市厅级项目70余项,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演出50余次,获国家级奖项10余项、省厅级奖项6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29本;在各级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在SCI10篇、SSCI5篇、CSSCI15篇、EI收录3篇、CPCI-S收录10篇;获得发明专利4个、实用新型专利86个。
三、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省级一流专业)
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基础音乐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音乐学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富有湖湘艺术文化特质和审美素养,适应艺术教育发展,具有国际视野,能在中学或其他教育岗位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同时还为更高学历层次的研究人员后备人才进行储备。
专业特色:本专业积极发掘湖湘本土资源、城市音乐文化、传统礼乐精髓,以特色课程和实践教学为抓手,构建了“内外互动,学训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综合理论体系”和“一赛、二会、三体验与6+1实践体系”,强化知识和能力培养。深入激活地方传统,以艺术研究和非遗保护为途径,打造了“城乡互动,推陈出新”的本土音乐艺术传承机制。主动对接区域发展,以项目合作和文艺演出为途径,实现了“校地互动,协同发展”的社会服务功能。
2.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扎实音乐理论基础和文化素养,适应音乐表演岗位(演唱、演奏)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素养;适应文化体制改革需要的,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全面的音乐文化知识和创新意识;熟练掌握音乐表演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较好的入岗竞争力、到岗适应力和在岗发展能力,能够在专业文化团体或剧院中从事演唱、演奏或合唱团队的工作;或管弦乐队、中国民族乐队合奏与重奏工作的专门人才;以及能够从事社区文化建设工作和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人才。
3.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集表演、创编、教学、传播、研究“五位一体”的舞蹈表演艺术应用型人才。本专业积极发掘湖南本土资源,以特色课程和实践教学为抓手,构建“内外互动,学训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综合理论体系”和“一赛、二会、三体验”实践体系,强化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深入激活地方传统,以舞蹈艺术研究和非遗保护为途径,打造“城乡互动,推陈出新”的本土舞蹈艺术传承机制。主要对接区域发展,以项目合作和舞蹈演出为途径,实现“校地互动,协同发展”的社会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