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以分工会会员为本理念,体现学院大家庭的温暖,结合学院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享受福利费的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
二、院工会福利经费来源
1.院工会活动经费;
2.其他。
三、职工福利费享受范围及标准
1.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逝世,发给慰问金500元,工会派车派人前往慰问,用车费按学校租车车公里费计算。
2.在职教职工患重大疾病住院由工会组织慰问,慰问金300元;
3. 在职教职工结婚由工会发给补贴费500元。
4.每年年终举行教授、博士座谈会并发放适当的慰问金。
5.对当年退休的职工发放适当的慰问金。
四、本办法解释权属艺术学院分工会。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艺术学院分工会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