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副院长职责
学院科研副院长作为院长的助手,协助院长做好各自分管工作,并能经常与院长(常务副院长)沟通。
一、协助院长拟定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积极争取科研任务并组织力量保证完成,努力加强与社会的横向联系与合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制定和完善科研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分管全院的科研工作,协助院长抓好重点专业、重点学科、重点课程及研究所的建设工作。完善发展科研组织,抓好学术梯队建设和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培养工作,努力提高全院的科研水平。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科研信息,沟通各种科研渠道,结合本院特点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加强与兄弟单位的联系和交流。
四、组织做好教职工科研工作的考核,并对教职工的晋级、奖惩等事项提出意见。
五、组织发动全院教职工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
六、分管各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议工作。
七、不定期举办学术讲座。
八、定期检查各研究所的工作。
九、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常务副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